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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福建省副省長陳樺今天在台北說明福建省加強與台灣交流合作10項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鼓勵福建企業赴台投資、開放台灣企業參與福建大型公共工程建設等。

 

陳樺率領福建省經貿文化交流考察團於昨天抵達台灣進行7天訪問,今天中午在台北晶華酒店宴請工商界代表時,說明了福建省加強閩台交流合作的10項政策措施。

 

陳樺表示,這10項政策措施包括:

 

  1.設立福州(平潭)綜合試驗區,實行海關特殊監管,實施更加靈活便利的政策,方便台灣商品進出和兩岸人員往來。鼓勵台灣各縣市、同業公會和有關機構與福州市共同規劃、共同投資、共同管理、共同受惠。

 

2.開放台灣企業參與福建大型公共工程建設。鼓勵和支持台灣企業參與福建擴大內需的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首批開放20個重大工程項目,這些工程項目涉及港口、公路、產業等領域。

 

3.鼓勵福建企業赴台投資。根據台灣已開放的陸資投資項目,推動福建規模大、品質高、信譽好的企業赴台開展業務洽商與專案對接,首批推動福建新大陸集團、興業銀行、廈門航空、汽車等企業赴台投資。支持福建企業和產品進入台灣自由貿易港區,擴大經貿合作。

 

4.實施「百萬遊客海峽行」計畫。採取優惠獎勵辦法,擴大福建居民赴台旅遊規模,鼓勵福建省外居民循小三通航線赴台旅遊,提升閩台之間遊客往來數量。推動福建辦證機關到台灣設立辦事機構,方便台灣居民辦理台灣民眾往大陸通行證及簽注。

 

5.開通閩台常態化海上客滾航線。今年內開通福州到基隆的海上客滾航線,實現廈門到台中海上客滾航線班輪常態化,促進形成台灣海峽海上快捷客運走廊。在廈金、泉金、兩馬航線全面推行行李直掛業務,促進行李運轉從單向直掛發展為雙向直掛,方便旅客往返。

 

6.設立兩岸教育合作實驗園區。在福州劃出1000畝土地設立閩台教育合作實驗園區,鼓勵台灣高等院校在實驗區內合作辦學,設立科研機構。支持福建高職院校與台灣同類院校聯合培養技術人才。

 

設立「兩岸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基地」和「兩岸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今年秋季,首批選派200名福建高校學生到台灣進形為期1年的學習。

 

7.推進閩台兩地共同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建議兩岸就媽祖信仰、南音等相關專案聯合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閩南語系區域內的紅磚建築共同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歡迎台灣相關文化機構和專家學者參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規劃建設,合作實施涉台文物保護工程。

 

8.鼓勵台灣民眾到福建就讀考證、就業創業。鼓勵台灣學生到福建就讀,在學費、獎學金等方面實行與大陸學生同等待遇。歡迎台灣民眾到福建參加職業技能鑑定和參加工程、經濟、農業、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在大陸就業創業。

 

在已有聘用台生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台生到福建省企事業單位就業的服務工作。選擇一批專業性強、層次較高的管理、專業崗位,面向台灣選聘專業人才。

 

9.歡迎台灣律師、影視、出版及文化產業業者到福建拓展業務。支持台灣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歡迎台灣有線電視網路服務公司在福建提供有線電視設備和相關技術諮詢服務。

 

鼓勵台灣業者在福建合拍影片、建設、改造電影院,發行大陸影片等。歡迎台灣在福建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支持台灣演藝經紀公司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等。歡迎兩岸業者以版權貿易形式合作出版科學技術類期刊。

 

建設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園和文化產業合作中心,支持兩岸動漫、網路遊戲等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共同打造文化產業鏈。

 

10.支持台灣業界通過福建拓展市場。福建舉辦的各類經貿博覽會、商品交易會、展洽會等活動,在場所、推介、費用等方面優先考慮台灣業者的需求。福建設立的台灣農產品銷售集散市場,在倉儲、物流、通關、稅費等方面給予台灣業者優惠便利。

 

根據台灣業界的需求,適時組織台灣農產品採購。設立對台保稅物流園區和對台農產品物流加工保稅區,鼓勵在福建合作建設物流配送或專業配送中心。

 

在福州(平潭)綜合試驗區和出口加工區規劃設立台灣轉口貿易加工基地,鼓勵台灣出口商品利用基地加工增值後再出口,提升台灣企業競爭力。9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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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aler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