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安全嗎?

或者,這只是單純的機車相撞意外呢?

人說:機車是人包鐵、汽車是鐵包人,一點都沒錯。

一名31歲香港遊客賴姓男子,日前與鍾姓女友一同來台拍攝婚紗,不料23日晚間,賴男正騎著租來的電動車行經墾丁南灣時,發生車禍追撞。

賴男腦幹重損,左胸肋骨斷4根,目前有生命危險,恐怕成植物人。

賴男家屬及鍾姓女友都表示,希望趕緊以醫療包機返送香港接受治療。

據警方調查,與女友來台拍攝婚紗的賴姓男子,原本預計25日離台,不料卻在23日晚間7點多發生車禍。

這真是叫「福禍相倚」,一般結婚會考慮價格來出租結婚禮車,這位準新郎官,想用電動機車取代結婚禮車出租,悲啊!

 

當時另一名北京籍的27歲梁姓陸客正騎電動車載著友人南下,行經墾丁南灣路段時,臨停路邊準備購物,此時賴男騎著電動機車自梁男左後方追撞,造成梁男背部、右小腿擦撞輕傷。車禍後賴男傷勢嚴重,轉送東港安泰醫院,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醫方表示,賴男到院時昏迷指數3,瞳孔放大,右腦顱內出血嚴重,腦幹重創,左胸肋骨斷4根,有生命危險。賴男的姐姐及鍾姓女友都表示,希望儘早以醫療包機送返香港治療。

騎電動車也要戴安全帽 明年正式開罰

電動自行車雖然不需要駕照,同時規定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但有不肖人士自行調整時速,容易造成事故,交通部昨(2016/02/2)日表示,已著手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今年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騎士強制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將處罰新台幣300元至600元,但因修法速度慢,預計明年才可正式開罰,今年先勸導為主。

目前全台有18萬輛領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部表示,電動自行車調整到時速30至40公里,速度與機車一樣快,因為不需要考駕照,也特別容易發生事故。交通部將修正「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形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將禁止變更最大行駛速率控制裝置,要出示「防止擅自變更速度上限」功能,讓審驗機構審驗。 

這一項應該也是要經過ARTC車輛檢驗中心審查!

而重新修改審驗合格標章格式,將變大25倍,大小像車牌一樣並懸掛黏貼在車尾車牌處,較容易辨識,7月1日上路適用新款車輛,沒貼合格標章車輛上路,違規可罰1,200元至3,600元,並禁止其行駛,而舊款車輛將研擬鼓勵更換新標章措施。

另外,交通部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全國1,300多萬輛的機車都要檢查胎紋,新領牌或5年以上機車過戶時,都需檢查胎紋深度,不得低於胎面磨耗點,否則不得領照,也有可能因此被吊扣牌照。

請按此:胎紋深度的檢查方法

重機  

而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目前和汽車一樣,車齡滿5年以上要每年定檢1次,10年以上每年定檢2次,7月1日起,胎紋深度也將納定檢項目,若胎紋深度不足,須1個月內改善並複檢,逾期未檢或複檢不合格,將吊扣牌照到改善為止,預估將有7萬多輛大型重機將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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